|
|
|
    在白云黄鹤的地方,矗立着一座古老而又美丽的城市——这就是湖北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的中心,素有“江城”之称的武汉市。长江、汉水在这里汇合,水、陆、公、空交通干线在这里纵横交错;武昌、汉口、汉阳三镇鼎立,隔江相望,雄伟的跨江大桥使天堑变成通途。700多万武汉人民在中共湖北省委和武汉市委的领导下,正意气风发、斗志昂扬地为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而努力奋斗!
    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武汉市人民政府法院,成立于1949年6月20日,由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业务工作;1950年1月更名为武汉市人民法院;1955年1月更名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,接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,现办公地址: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,邮政编码:430024。新办公大楼“风格独特、布局合理、功能齐全”,占地71亩,设计建筑面积5.3万平方米。
   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政区划的变更,武汉市的审判机构不断健全。根据行政区划和
...<详细内容> |
|
|
 |
|
    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和科学管理要求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8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。
    1.办公室
    2.政治部(内设人事处、法官管理处、宣传处、教育培训处)
    3.立案庭
    4.刑事审判第一庭
    5.刑事审判第二庭
    6.民事审判第一庭
    7.民事审判第二庭
    8.民事审判第三庭
    9.民事审判第四庭
    10.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
    11.行政审判庭
    12.审判监督庭
    13.执行局(挂执行庭牌子)
    14.赔偿委员会办公室
    15.司法警察支队
    16.司法鉴定处
    17.司法行政装备处
    18.研究室
    19.监察处
    纪检、机关党委、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
...<详细内容> |
|
|
|